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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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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5-10 01:18:24
  • 产品概述

  原标题: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顺利取得和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五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担保。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亿利达科技、铁城信息、广东亿利达三家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在三家子公司总额度之内做调整。对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做担保,实际办理中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3、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块海茂路两侧、滨富路北侧地块。

  5、经营范围:风机、电机、机电产品、充电器、仪器仪表、智能车载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研究、开发,风机、电机、充电器、仪器仪表、智能车载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通风设备、空调设备及配件、自动化控制管理系统装置、金属制作的产品、塑料制品的制造、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公司经营状况(口径为单体,非公允调整):截止2020年12月31日,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6,838.03万元,负债总金额21,674.97万元,净资产35,163.06万元,营业收入23,926.47万元,净利润778.43万元(已经审计)。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机及其控制管理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营销售卖;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AI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公司经营状况(口径为单体,非公允调整):截止2020年12月31日,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8,720.29万元,负债总金额31,561.42万元,净资产17,158.88万元,营业收入26,403.16万元,净利润1,185.09万元(已经审计)。

  5、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风机,风扇,电机,制冷空调设备及配件,塑料制品,金属制作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公司经营状况(口径为单体,非公允调整):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7,346.13万元,负债总金额8,551.34万元,净资产18,794.78万元,营业收入22,312.41万元,净利润1,194.43万元(已经审计)。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模具、新材料的研发技术;铝合金压铸件制造;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公司经营状况(口径为单体,非公允调整):截止2020年12月31日,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2,972.42万元,负债总金额52,951.62万元,净资产20.80万元,营业收入9,691.05万元,净利润-3,442.47万元(已经审计)。

  5、经营范围:铝合金锭制造、销售;废旧金属回收、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公司经营状况(口径为单体,非公允调整):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台州伟隆新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64.90万元,负债总金额1,840.31万元,净资产-1,375.41万元,营业收入3,622.69万元,净利润628.37万元(已经审计)。

  1、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向公司提出的担保申请主要为其因经营发展需要,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所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经营发展所需资金,进一步提升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情况,严控对外担保风险。我们大家都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额度的事项是合理的,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信息公开披露充分完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除对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外,公司未有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35,737.25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3.3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或“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与关联方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南京天加”)及其子公司发生销售空调风机相关这类的产品的累计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浙商资产”)及其子公司发生提供特殊机会投资管理服务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关联董事吴晓明、宫娟、黄灿、张俊、翟峰、樊高定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具体事项如下:

  2016年11月23日,公司聘任樊高定先生担任企业独立董事。樊高定自2016年10月15日起担任南京天加的董事,自2017年8月23日起担任天津天加的董事、2017年11月3日起担任广州天加的董事、自2016年7月25日起担任成都天加的董事。天津天加、广州天加与成都天加均为南京天加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下属子公司”),其中,南京天加持有天津天加100%股权,南京天加持有广州天加100%股权,南京天加持有成都天加70.42%股权。公司与南京天加、天津天加、广州天加及成都天加之间发生的空调风机相关这类的产品销售属于关联交易。

  浙商资产系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浙易资产系浙商资产的控股子公司,浙商资产持有浙易资产51%股权,公司与浙商资产、浙易资产发生的特殊机会投资管理服务属于关联交易。

  公司与浙商资产于2020年10月方开始首次特殊机会投资管理服务业务合作,故2020年年初预计当年日常关联交易时未作预计。

  营业范围:参与省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业务(凭浙江省人民经营)。资产管理,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相关的重组、兼并、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及服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浙商资产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浙商资产发生的提供特殊机会投资管理服务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不含国有资产等国家专项规定的资产)、投资管理咨询、财务管理咨询及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不含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可以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实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浙易资产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浙易资产发生的提供特殊机会投资管理服务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环境设备、节能型商用空调、节能型中央空调、热泵设备系列新产品、低温余热发电设备产品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年11月23日,公司聘任樊高定先生担任企业独立董事,樊高定自2016年10月15日起担任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南京天加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南京天加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空调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年11月23日,公司聘任樊高定先生担任企业独立董事,樊高定自2017年8月23日起担任天津天加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天津天加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天津天加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创优路123号(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内)

  经营范围:离心机、分离机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科技类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环保设备批发;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能源管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和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016年11月23日,公司聘任樊高定先生担任企业独立董事,樊高定自2017年11月3日起担任广州天加的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广州天加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广州天加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营业范围:设计、制造、组装应用于空调行业的空调末端产品(空气处理机及风机盘管);销售本公司产品及暖通空调、冷冻设备、相关零配件;为本公司销售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机电系统的设计、咨询服务;动力系统托管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和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限制类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2016年11月23日,公司聘任樊高定先生担任企业独立董事,樊高定自2016年7月25日起担任成都天加的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成都天加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成都天加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浙商资产、浙易资产的交易为公司向其提供特殊机会投资管理服务;公司与南京天加、天津天加、广州天加、成都天加之间的交易为公司向其销售空调风机等相关产品。

  就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与浙商资产、浙易资产、南京天加、天津天加、广州天加、成都天加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了相应交易合同,各方均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

  公司与浙商资产、浙易资产、南京天加、天津天加、广州天加、成都天加之间的交易按市场化原则进行,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并经各方充分协商确定。

  1、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情况不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浙商资产、浙易资产、南京天加、天津天加、广州天加、成都天加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浙商资产、浙易资产、南京天加、天津天加、广州天加、成都天加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需要与南京天加和他的下属企业、浙商资产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性销售产品交易、提供特殊机会投资管理服务,该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进行了确认和事先审核,程序合法,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南京天加和他的下属企业、浙商资产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行情报价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正常的交易事项,是交易各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是交易各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6、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9家,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 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钟炽兵,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璟,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贾永成,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本公司支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报酬为113.00万元,上述费用已包含审计期间的人工费、差旅费等。2021年审计收费不突破上年标准,如审计范围变化,双方协商确定。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已对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先生、何元福先生和刘春彦先生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在我们出具本独立意见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4、我们同意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2021年度的报酬。

  (四)本次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下午14:00在杭州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11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0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充分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第九节 公司治理”等相关内容。

  公司四届独立董事樊高定、何元福、刘春彦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财务信息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第1382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预算:全年计划实现销售收入16.5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40.37万元。(特别提示:上述指标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第13832号”《审计报告》,2020年公司合并口径年初未分配利润62,884,507.52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104,964.02元,报告期末的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87,989,471.54元;2020年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2,445,411.30元,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40,721,840.05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23,571.25元。

  公司从经营实际情况出发,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提高财务的稳健性,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对公司2020年度整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总结,符合公司的真实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公开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经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深圳盛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深圳盛世注销独立法人资格,铁城信息作为存续方,将依法承继深圳盛世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权利和义务。同时,铁城信息在深圳设立分公司。

  14、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工程风机事业部的议案》。

  15、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青岛海洋2020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以及《业绩补偿协议书》4.2.4约定,2020年度青岛海洋未完成业绩承诺,但对赌方补偿的股权比例已达到补偿协议约定的10%上限。同意对赌方无需对青岛海洋2020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做出补偿。

  《关于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公告》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三进科技2020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同意公司拟采取的相关措施。

  《关于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公告》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企业来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企业来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1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晓明、宫娟、黄灿、张俊、翟峰、樊高定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1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以上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有关具体手续,并签署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2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合计净值不超过3.76亿元(未经审计)的自有土地、房产、厂房、在建工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期限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贷款事宜。

  2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票据往来量大,但公司之间票据供需不均衡。为加强票据业务管理,盘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票据资源,同时沉淀回笼应收票据的现金流量,公司通过与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商业银行形成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亿元债务提供票据池质押担保,公司承担票据池质押的担保责任。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2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2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周二)下午14:00,《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2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8、审议《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线:30-17:00。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8、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身份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人/本公司没有具体指示,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2日,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杭州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秋君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又考虑到了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企业实际。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线日巨潮资讯网()。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线日巨潮资讯网()。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企业来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为确保公司各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顺利取得和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五家控股子公司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和台州伟隆新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担保。

  《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全文及其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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